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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院长、警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魏永忠教授表示,公安部要求加强基层民警武器和警械培训,说明公安部对这样的一个问题的重视,这也与此前公安部要求的尽量将警力摆上街面相呼应,就为了加强对街面治安秩序的控制能力。
魏永忠指出,目前,在职警察的培训包括每年的实战闭训,课目设定会有一定的差异性,一般会跟警种联系起来,培训的内容也跟警种紧密结合,像训特警,培训更多的可能是体能、技战术和枪械的使用,而像网警更多的是对计算机的使用。
这种培训还是存在一定缺陷,两个方面需要改进,训练的周期要缩短,警种覆盖面应加宽。现在都是一年一次培训,可优先考虑半年或几个月培训一次,加大频率。尤其是在和警械的使用能力上,要加大幅度。像特警可能每个月都会进行武器警械的培训,但治安警、社区民警、交警,同样要上街巡逻,也可考虑加大对这些警种的培训,增加他们的培训频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实战训练部副主任尹伟教授也建议,对于武器和警械使用,每年应该都有一定的训练量,不是练一次就完了。但不同的警种,不必要求都一样。像普通的一线民警,安全使用是最基本的。把握好法律的尺度要求,能做到在突发事件现场,保护好现场的老百姓,尽可能地制止犯罪,别误伤,别走火,把动作完成,不要达到特警的水平,“不是人人都要当神枪手”。
尹伟和记者说,使用警械武器是警察职业特定任务的要求,但也是一把双刃剑,使用管理不当都可能会发生事故,比如走火、丢失、滥用等。但是,随着暴力事件的出现,也需要警察提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能力。对这方面做专项培训,既是适应社会的发展,也是对警察的一个自我保护,应该从法律和法规、管理制度、使用技能等3个方面做专项培训。
尹伟介绍,目前全国的训练并不一样。像巡警、特警训练多一些,其他警种每年“意思”一下,体会一下射击而已,并不很注重这方面的训练。同时,因为各地财政能力不一样,有钱的地方多打几发,穷的地方哪有条件打枪?而像使用警棍等警械,也有一套规定的地方,但同样每个地方训练的情况也不一样,多少不一。针对武器和警械的训练,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应该设置一个统一的标准,达到什么标准才算达标。
尹伟表示,使用等武器,实际上也是一种技能,就像开车一样,不经常开,就会生疏。使用武器也一样,如果不经常训练,同样会生疏。很多地方怕出事,对武器管得很严,导致警察对越来越生疏,枪用得也少,技能就忘得快,陷入了恶性循环。
魏永忠也表示,目前,很少见到警察有针对、警械使用的指南手册,这方面做得还不够。像警棍的使用、防暴枪的使用等,只是通过实训讲一下怎么用,比较粗犷,不够细化。而很多国家做得很细,都有相关的指南手册。警察在训练时,按照课目一个一个训练,有些国家更是一条一条要考试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