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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教委等机关团体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对上海法院工作进行视察并开展座谈,以逐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上海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华出席并讲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卫民主持会议,副院长王光贤对上海法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情况作介绍。会上还向与会人员赠送了《弘扬新风尚·小案大道理》普法手册及上海法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汇编。
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识。近年来,上海法院认真贯彻习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大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性侵、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处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持续织牢织密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网。同时,慢慢地增加与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教委、团市委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座谈会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方方、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章玮交流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情况。与会嘉宾围绕如何逐步加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各抒己见,展开了热烈的交流,例如“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和探视问题需要我们来关注”“在诉前诉中调解中建议引入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社会观察员”“司法实践中家庭教育制度如何真正落地、落实”“离婚经济补偿具体如何界定”“是不是能够为离异家庭的未成年子女设置共管账户保障未成年人的财产不受侵犯”等等。
张华表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责。下一步,市妇联将从以下三个“坚持”着手,切实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一要坚持法治思维,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以贯彻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为重点,落实《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职责分工和对策举措,开展联合普法、支持起诉、社会观护、委托调解等合作机制。
➤二要坚持共享共治,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屏障。妥善处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和人民法庭作用,增强基层融合社会治理能级,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及时将维权关爱送到群众身边。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本市妇女儿童维权能级。围绕困难妇女群体、受到家庭暴力群体、农村妇女群体以及婚姻家庭矛盾、平等就业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作,指导基层妇联支持起诉路径,做好法律帮助和生活救助工作,用心用情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贾宇在会上说道,“上海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 逐渐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进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贡献。”围绕下一步具体工作方向,他强调——
➤要在依法履职中体现人文关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需要一手抓司法公正,一手抓人文关怀,以此来实现法、理、情相融,双赢、多赢、共赢。在刑事审判中,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定不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好双向、全面保护。在民事审判中,要在贯彻平等保护原则的基础上,更看重妇女民事特殊权益的保障,及时为家庭暴力受害女性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要在深化改革中完善制度机制。上海法院将以“专业化、人性化、社会化”的改革目标为导向,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制度改革,积极创新探索符合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审判方式,努力实现家事审判保障权益、修复家庭关系的双向职能,不断的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要在协同共治中凝聚强大合力。上海法院将在党委领导下,逐步加强与相关机关团体的协作配合,着力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资源聚合、力量融合、功能整合、手段综合,凝聚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强大合力,积极构建起系统严密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体系。
➤要在数字赋能中发掘发展动力。当前,上海法院正在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已经研发的应用场景有性侵未成年人从业禁止、未成年人犯罪轻罪封存、“假离婚、实逃债”甄别预警等。上海法院将充分的利用好司法大数据这座“富矿”,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社会治理的风险漏洞,积极发挥数字赋能在防范风险、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同日,全市三级法院联动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并将以此次“法院开放日”活动为契机,逐步提升上海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共同携手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社会氛围。
4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受邀嘉宾沉浸式体验“阳光护苗站”沙盘。(摄影:李皓祥)
4月1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开展交流座谈,并参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圆桌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摄影:夏佳超)
4月16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区妇联及各街道、乡镇妇联相关同志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离婚纠纷庭审,并参观了家事法庭。(摄影:张超)
4月16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展开放日活动,邀请小朋友们来到法院了解法院文化、警营文化、法院审判工作、司法警察工作、体验警用装备、训练器材等。(摄影:张庆)
4月16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举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摄影:陈嘉思)
4月16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举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受邀嘉宾参观法庭,旁听家事纠纷案件庭审。(摄影:仲偲璟)
4月16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举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区妇联、团区委、区教育局、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各街镇妇女维权干部等三十余人参加活动。(摄影:金轶凡)
4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铜川学校的学生和家长代表走进法院,相关视频同步至铜川学校、新黄浦学校等。(摄影:贺天牧)
4月16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举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开放日”活动。受邀学生代表聆听《嘉法小课堂》,法官结合事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解答了学生欺凌、防拐防骗、青少年网络使用等有关规定法律问题,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每个孩子的心田。(摄影:陈顺莉)
4月16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青浦区政协委员,区、镇妇联代表受邀参加,了解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历史沿革、发展历史。(摄影:龚磊)
4月16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邀请崇明区妇联及部分乡镇妇联主席、白玉兰开心家园及崇明区人民调解协会调解员走进法院,旁听一起涉及妇女纠纷的民事案件开庭,并就妇女权益保护进行座谈,深入交流妇女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摄影:王嘉楠)
作为教育工作者,虽然我们和法律工作者在职业领域和职责上不一样,但我们同样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使命,上海法院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也给予了我宝贵的启示。我们要让每一个孩子有机会、被看见,用孩子们能够理解的方式传递基本的自我保护方式和法律知识,让孩子们更幸福、更安全。
上海法院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切实提升了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我深感与有荣焉。希望在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工作中,能够与上海法院有更多的对接,共同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贡献力量。
上海市儿童基金会理事长,上海市尚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我们在部分离婚案中发现存在监护人侵占子女财产的情况,为保障未成年人财产安全,希望上海法院能够针对此类情况进一步深入研究,给予司法实践层面的指引。
中国司法的现代化,其基本特征就是在传统的法治形态之外,探索出一种“预防性”法治。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上海法院已经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制度,希望上海法院持续深入推动抓前端、治未病,用好机制,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近年来,我们接受法院的委托,在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做好延伸、辅助工作,包括调解、探望监督、调查、评估报告等等,未来希望可以继续发挥我们的专业性,扩大影响力,让更多未成年人受益。
我们审理的案件都是必然的联系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民生案件,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上海法院工作主线,以涉未成年人审判四十周年为契机,坚定信心,奋力一跳,开创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新局面。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率先实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切实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未来,我们将继续以实干实绩,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