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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0月22日讯(记者 岳云雪)在哈尔滨市某栋居民楼内,一对夫妻长时间运营倒卖警用品,警方扣押其悉数警用品,两人现在正在承受查询。为了遏止不合法生意警用品的现象,从即日起,警方将对不合法出售警用品违法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22日,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就接到告发,称哈尔滨市香坊区福顺天天宾馆后身某居民楼一楼和车库内,有人长时间出售警用品。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及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巡警大队民警,根据头绪来到了警用品贮存点。在一居民楼和楼下车库内,督察人员发现警用多功能服、执勤服、警用大衣、绒衣3000余件,警号、警用标志500余个。通过查询,该窝点由一对夫妻张某和汪某运营,长时间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宣街邻近的一些消防器材商铺供货。警方当即扣押悉数警用品,并将当事人带回查询。
据了解,年头以来,我省发生了几起假充差人或运用警用品施行欺诈乃至掠夺的案子。期间大多被害人都被犯罪分子身穿的假警服和假证件等警用品给遮盖,然后上当受骗。而这些犯罪分子手中的警用品,则大多来自一些不合法出售的不法商贩。
据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李木介绍,警用品是指人民差人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包含警棍、电击器、催泪器、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和证件,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差人的专用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差人法》第三十六条规则,“其他个人和安排不得持有和运用”。警用品归于公安机关计划价拨物资,制止揭露出售、不合法生意。
为了遏止不合法生意警用品的现象,从即日起,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治安、网安、配备财政等部门将联合对不合法出售警用品违法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一起对不合法持有、运用人民差人制式服装、专用标志、警械以及各类带有警徽图画、“差人”字样等警用品的个人及单位,也将一概依法没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差人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要按照法令来追查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