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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经营收入50.06亿元,同比增长8.31%,归母净利润5.81亿元,同比增长9.64%。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5,070,684.40元(含税),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5.66%。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章程修订等。
8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4.26万元,占总成交额2.99%;游资资金净流入441.77万元,占总成交额2.73%;散户资金净流入42.5万元,占总成交额0.26%。
嘉化能源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要经营收入50.06亿元,同比上升8.31%;归母净利润5.81亿元,同比上升9.64%;扣非净利润5.29亿元,同比上升1.7%;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6.45亿元,同比上升4.5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05亿元,同比下降4.4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67亿元,同比下降15.39%;负债率25.93%,投资收益4118.32万元,财务费用2467.29万元,毛利率17.4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其有效履行职责。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思考判断并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特定事项如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时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包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合法合规性等内容。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总资产为13,916,655,762.83元,比上年度末增长6.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281,302,277.54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65%。营业收入为5,006,307,063.6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1%。利润总额为658,425,693.6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592,815.7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9,251,941.9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2,643,429.9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7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62%,增加了0.35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430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5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592,815.78元。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95,983,938.57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5,122,977,740.83元,2025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5,818,961,679.40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后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56,879,522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1,526,100股,剩余1,325,353,422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5,070,684.40元(含税),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5.66%。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49,987,636.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15,058,320.4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1.4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5070684.40元(含税),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5.66%,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该议案也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外,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包括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等24项制度,其中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追加授权2025年度期货交易额度的议案》,追加授权额度为22000万元,累计授权期货交易额度为50000万元,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最后,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要求,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580,592,815.78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95,983,938.57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5,122,977,740.83元,2025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5,818,961,679.40元。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为1,356,879,522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1,526,100股,剩余1,325,353,422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5,070,684.40元(含税),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5.66%。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2日13点0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乍浦环山路88号嘉化研究院二楼综合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一天的9:15-15:00。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控制股权的人行为规范等九项子议案)、关于追加授权2025年度期货交易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由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6日披露。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2,议案1和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5日。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及委托文件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8:30-16:30,地点为董事会办公室。会务联系方式为。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报告指出,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上半年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学习相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积极推进脂肪醇二期、PVC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预计下半年进入试生产阶段。光伏产业发电量达11,422.13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3.63%。氢能产业方面,公司依托多个省级平台开展基础研究,并与嘉兴大学共建实验室,推动氢能技术研发。公司注重投资者回报,2024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合计派发269,375,904.40元。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预计派发不超过265,070,684.40元。公司还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上半年累计回购股份11,871,900股,使用资金9,998.93万元,并注销34,165,685股回购股份。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累计披露定期报告2份、临时公告61份,开展1次业绩说明会,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公司业务涵盖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领域。上半年化工板块中,脂肪醇(酸)系列产品产量16.26万吨,销量15.02万吨,营业收入231917.13万元;聚氯乙烯产量17.98万吨,销量16.01万吨,营业收入70567.42万元;烧碱(折百)产量16.11万吨,销量15.36万吨,营业收入40705.37万元;磺化医药系列产品产量1.21万吨,销量1.15万吨,营业收入17790.25万元;硫酸(总酸量)产量16.50万吨,销量14.69万吨,营业收入10983.39万元。能源板块中,蒸汽产量642.60万吨,销量441.42万吨,营业收入84888.43万元;光伏发电量11422.13万千瓦时,销量11302.75万千瓦时,营业收入6972.44万元。码头板块装卸及相关业务量116.56万吨,销量112.95万吨,营业收入8057.31万元。主要化工产品价格方面,脂肪醇(酸)系列产品销售均价同比上涨64.22%,聚氯乙烯下降13.26%,烧碱(折百)上涨11.23%,磺化医药系列产品上涨3.41%,硫酸(总酸量)上涨40.87%。主要原材料价格方面,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采购均价同比上涨69.97%,乙烯下降8.49%,工业盐下降24.04%,甲苯下降18.75%,硫磺上涨79.66%。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影响事项。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股东权益。制度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辞职、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及高管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自公司或董事会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离职人员需办妥移交手续并在两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不得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股东利益。离职后,董事及高管仍需遵守保密义务及忠实义务。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擅自离职或未履行承诺的人员进行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相关条款,调整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权,修改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财务资助、股东权利义务、董事高管职责等条款。此外,公司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合并分立、减资增资、解散清算等条款也进行了相应修订。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等手续。特此公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6日。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13:00-14:00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会议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会议将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投资者可提前在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已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让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次说明会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参会人员包括总经理沈高庆先生、独立董事李郁明先生、财务总监杨军先生和董事会秘书王庆营先生。投资者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邮箱。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查看上证路演中心的相关内容。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6日。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需编制并披露股东会通知公告,载明会议类型、时间、议案等信息。如遇股东会延期、提案变更等情况,应及时补充披露。公司可委托信息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并确保提交的网络投票信息准确完整。股东投票时,A股、B股、优先股股东需按股东类型分别投票,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对于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会结束后,信息公司将提供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需编制并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可对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进行暂缓或豁免披露,避免不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未泄漏、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等条件。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和经营信息。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通过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暂缓、豁免情形,不得滥用程序规避信息披露义务或实施违法行为。公司董事长在两个交易日内审核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条件,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保存相关文件。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在原因消除或难以保密时应及时披露。公司对违反规定的人员采取相应惩戒措施。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加强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降低经营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经审议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此制度。对外担保仅限于独立企业法人,主要为企业提供境内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或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及商业承兑汇票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参股公司及为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后者需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标的限于银行存单、房屋、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流程、信息披露要求及风险管理措施,强调了对违规担保行为的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票代码:SH600273,二零二五年八月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6,879,522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生产、发电业务、货物进出口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为主,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明确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关联人涵盖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等。公司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允性原则定价,包括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包括交易概述、关联关系、交易标的、定价政策等内容。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应披露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办法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发布。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确保在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履行社会责任。捐赠行为遵循自愿无偿、权责清晰、量力而行和诚信守法原则。公司可用于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但主要固定资产、股权、债权等不得用于捐赠。捐赠类型分为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受益人为公益性社会团体、非营利企业和。公司对外捐赠需通过慈善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捐赠决策程序明确,单笔或累计捐赠金额超一百万元不足五百万元由董事会批准,超五百万元需股东会批准。党群工作部负责提出捐赠议案并建立台账,财务中心审核并办理支付,审计部监督执行。捐赠信息披露标准为资产总额或净利润占比超过10%,且金额超一百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捐赠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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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嘉化能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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