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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暑假,既是孩子们尽情玩耍的快乐时光,也是各种危险易发高发期。近日,一些家长通过“领导留言板”反映网吧、游乐场所和出行交通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希望引起相关方面关注,共同守护青少年的假期安全、身心健康。针对群众留言反映的情况,记者做了回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国务院于2002年公布实施、2019年第三次修订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也明确要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然而,即使在严格管理之下,仍有营业场所违法违规、忽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6月7日,有群众通过“领导留言板”给山东省聊城市委书记留言,反映冠县红旗路某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上网,违反了有关政策,建议核查。
6月18日,冠县重点工作促进中心对此留言进行了回复,表示县文旅局已对该网吧进行了查处。“执法人员慢慢的开始行动,很迅速。”留言群众得知情况后开心地表示。
“园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缺少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和专业安全员,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5月24日,一位群众因其女儿在游乐园玩海盗船时意外骨折,便通过“领导留言板”向河南省周口市委书记反映了园区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根据《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大型游乐设施被明确划分为特定种类设备类别。为逐步加强安全监管,2023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作业规程》(TSG 71-2023),该规程进一步严格基本安全要求,并强化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河南省周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迅速响应了网友的投诉,并将问题转交给鹿邑县做出详细的调查办理。6月12日,鹿邑县回复称,该乐园已配备安全员,并增设了安全警示标识。此外,经过工作专班的协调,乐园负责人已经向受伤儿童支付了2万元的治疗费用。同时,鹿邑县还责令乐园停业整顿3天。
6月6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委书记板块收到一条新留言:“小悟乡万冲村一组大塘水比较深,放假的时候偶尔有小孩玩水,比较危险。”群众希望当地能采取对应措施,避免发生溺水事件。
据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此前发布的有关数据报告数据显示,溺水已成为中国0岁至17岁年龄段首位伤亡原因,其中1岁至14岁溺水事故占比超40%。数据说明青少年溺水问题的确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5天后,孝昌县小悟乡人民政府对此进行了回复,表示已督促万冲村委会在村里所有重点水域安装警示牌、救生圈、救生绳、长竹竿,并在重点时段对塘堰进行巡查。在收到官方回复仅40分钟后,群众给出了五星好评,表示满意之余还表达了对办理单位的“特别感谢”:“很满意,处理得很迅速、到位!”
快乐过暑假,安全不放假。如何为未成年人开启暑期“安全模式”?家长们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积极建言献策。
“学生在路上进入大货车的视野盲区很危险。老师说千万遍,不如自己实践一次。” 河北沧州的李先生建议,学校或教育局可以组织模拟活动,让学生扮演货车司机,亲身体验并了解视野盲区,从而增强安全意识。
“目前,暑期研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目前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导致旅行安全和效果参差不齐。”为此,山东潍坊的鲁女士建议部门和文化旅游部门联合,根据现行教材内容,推荐一批规范的研学旅行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