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器材综合服务商
2003年,中央作出了关于逐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重大决定中,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承担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要实现公安工作的现代化,必须走科技强警之路。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的思想,快速推进“”建设,全方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紧紧把握现代科技发展的最新趋势,大力弘扬科学精神,逐步的提升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带动和促进公安工作的现代化、正规化,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的能力,进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快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十一五”期间,跟着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社会财富再分配过程中将产生和积累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公安机关面临的社会治安形势相当严峻,打击、防范、控制、管理任务繁重,维护稳定工作艰巨而复杂,持续不断的发展变化的执法环境和慢慢的升高的执法要求对公安机关提出了挑战。面对形势和任务,我市公安科技建设现状远远不能够满足需要,公安机关必将面临更艰巨的工作。必须建立一支装备精良、具有强大战斗力、胜任高科技环境下作战的公安队伍,才能为丽水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进一步全面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快速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央关于逐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和第二十次全市公安会议的整体部署、《浙江省公安机关2006—2010年科技强警规划》及有关部署,依据《丽水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今后五年我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实施策略和保障措施。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丽水市“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体系目录的通知》(丽政办发〔2006〕20号),本规划将纳入丽水市“十一五”发展规划体系。规划涉及范围为丽水市公安局,规划时间为2006-2010年。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省公安厅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在公安工作的所有的领域大范围的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努力推进公安装备现代化,极大地提升了公安工作水平。通过以“”为龙头的信息化建设,形成了覆盖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的公安信息网络,公安工作在整体上得到了信息化的有力支撑;以推广应用打防控信息主干应用系统为代表的信息警务建设取得了新的突破,公安机关网上作战能力日益增强,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作战能力逐步的提升;以刑事现场勘察和微量物证的提取、检验、认定等为主的刑事科学技术,以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侦控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以实时监控、动态智能化管理为导向的电子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和公安交通管理装备大范围的应用于交通管理各项工作中,明显提升了公安机关管理道路和城市交通、处置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能力;以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为目标的安全防范技术建设,对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预防、打击犯罪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领域,以互联网监控为主的技术建设,增强了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大幅度的提升了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动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年来我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虽然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与现代警务机制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任旧存在,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信息资源的综合应用和深度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准确预警、科学决策、精确打击、严密管理的现代警务工作要求还难以得到满足,对付高科技、智能化犯罪的技术方法仍显不足,侦查办案、处突防暴和个人防护等方面的科技装备还不能满足现实斗争的需要。
公安科技发展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警种之间、地区之间因起步的基础不同、保障条件上的客观差异等导致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在建设、应用、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不平衡性。同时重建设、重应用,轻管理、轻研究的倾向也都会存在,公安软科学研究的滞后慢慢的变成了制约公安科技整体发展的薄弱环节。
公安科技管理上的水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科技管理内涵、外延还缺乏深入的认识和研究,科技管理体系的整体构架还不够清晰,科技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科技标准的制定与施行力度还不够,尚未形成全面的标准体系。科学技术创新、普及、推动机制尚处于探索阶段,各项工作机制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公安科技与公安工作的融合还须进一步紧密。现代化的公安业务模型和与之相适应的公安科技发展体系还不成熟;信息资源的综合应用和深度应用还未覆盖全部公安业务;作为发展重点的警务科技建设还需要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
公安科技队伍建设还须逐步加强。人才战略所包含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还没形成完整的体系。科学技术人才在专业领域、知识构成、年龄层次方面的分布还不够合理,高学历、高职称、专家型人才还需要重点培养和引进,后备人才储备工作也要进一步加强。
因此,“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迈入一个新的阶段,面对这一充满机遇的“黄金发展期”和充满挑战的“矛盾凸显期”,无论是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行政管理,还是在队伍建设、服务群众等方面,都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巨大的挑战。尤其是在大流动、大开放的社会动态环境下,面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慢慢的变多地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对我进行渗透、破坏,面对不断出现的高科技犯罪、网络犯罪、智能化犯罪,以及一天比一天突出的流动人口犯罪、跨区域流窜犯罪,公安机关要有效驾驭当前严峻复杂的治安局势,更好地在打造“平安丽水”,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就要一直加强自身建设,全方位地提升公安战斗力。其中重要的途径就是继续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警的发展道路,保持公安科技的快速地发展,以实现“警务信息化、打防控一体化、执法执勤规范化、经费装备标准化、队伍建设正规化”为目标,积极发挥公安科技在打击和防控犯罪以及各项行政管理中的综合效能,为丽水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保障。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浙江省委提出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紧紧围绕构建现代警务机制、建设平安丽水,立足我市公安工作实际,以公安信息化建设为龙头,以科学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促进科学技术与我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紧密融合为核心,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坚持“规划、建设、应用、管理、保障”五位一体的工作方针,快速推进科技强警各项工作,全方面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切实担负起巩固中国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装备保障。
全面完成“”一、二期建设任务,深入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市公安工作信息化;在各类公安业务工作中大范围的应用高新技术,提升公安工作效能;加快全市公安机关科技装备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进程,基本实现公安科技装备现代化;强化公安科学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的科技素质;完善公安科技管理体系以及保障机制,确保科技强警战略的可持续发展。经过不懈努力,切实提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的能力。
全面建成以市级公安信息中心为核心的公安信息化网络、通信、运行保障与信息共享技术体系;加强完善“”一期建设项目,充分的发挥其作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以“综合应用、深度应用、应急应用”为主要目标的“”二期建设任务;深化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全方面提高公安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到2010年,在全市公安机关建成高效、完备、安全可靠的信息化基础设施、高度集成与共享的信息化应用体系,实现我市公安工作信息化。
1、根据网络应用需求,稳步推进公安信息通信主干网络的性能优化和冗余线路建设。三、四级主干网逐步扩大带宽,三级网达到千兆,四级网达到百兆,建设并完善部分警种的涉密信息网,并建设冗余线路。在网络运营商的配合下,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提高网络的可靠性、稳定性,确保网络畅通。一直在优化网络结构和性能,提高网络对大型数据库应用和图像、语音等多媒体应用的支持能力。
2、强化面向实战的信息服务技术建设,使信息支持能力全方位覆盖全市、全警。依托公安专网和公众网络设施,研究实用有效、安全可靠的技术解决方案,进一步拓展服务一线实战单位特别是一线执勤民警的信息支持手段和模式,提高一线民警采集信息、利用信息的效率。
3、在确保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公安专网与政府专网和社会公众网交互平台建设。提高公安机关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行业及公民个人的信息交互和共享水平,充分的利用公众网络设施和信息资源为公安工作服务,逐步扩大公安业务信息为社会和个人服务的开放度。
1、在应用支撑平台建设上,要在完善公共数据交换系统应用的同时,加快统一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请求服务等功能的开发建设,形成完整的应用支撑平台,并吸纳和归整各类网络应用进入这一支撑体系,提升我市公安信息化应用的内在质量和总体效能。
2、在系统运行保障平台建设上,要在市局公安信息中心建立并完善统一的、多层体系结构、数据中心模式的系统运行平台,确保各主要公安业务信息系统在运行平台上稳定、可靠运行,加快实现公安信息网络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应用。
3、完成市级公安信息中心数据集中存储与备份系统和异地防灾备份设施建设,提高公安信息网重要信息资源的数据管理和容灾能力,为现代警务运作提供较为可靠的信息数据保障。
4、增加市级公安信息中心运行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提升运行管理的技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建立操作简单便捷、功能实用、管理智能、流程规范的运行维护自动化管理系统,实现全网络、全设备、全系统、全时段的自动监控。
1、建立健全处置各类信息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制定信息系统应急恢复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网络攻击、有害信息、病毒传播的识别和预警能力,建立和完善预警、防范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监测、预警、防范和紧急处置等多个环节有机结合的计算机安全监控、处置体系。
2、建设、完善公安信息系统公钥基础设施与访问授权管理系统(PKI/PMI系统),实现公安业务信息系统有效的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逐步取消用户名/口令的授权登录方式。
1、按照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应体系的要求,制定大型警务活动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通信勤务技术保障预案、工作规范和装备标准,确保各级公安机关达到相应的通信装备配备标准,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达到规范化要求。
2、在加强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优化整合各种信息通信资源,建立并逐渐完备信息通信勤务保障系统。一是整合公安专网和应急专用通信设施资源,建设具有综合通信手段的现代化现场综合通信指挥系统;二是积极协调、利用社会资源,如公用传输网、公众移动网、国际互联网等,丰富勤务保障的手段,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实战。
3、建设、完善公安350兆警用无线常规网、集群系统建设,实现全省公安系统联网,为警卫工作、重大活动和一线实战提供通信保障和服务。
通过“”二期(2006—2007年)及“十一五”中后期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公安信息网络为依托,以市级公安信息中心为枢纽,以各类业务数据为基础,建立情报分析、决策指挥等综合系统,强化对信息资源的综合与深度应用。
1、加强对突发事件预警技术探讨研究,重点解决情报信息的快速采集、处理、分析技术,建设各种侦控信息综合分析、处理及辅助决策系统,提高信息的综合应用与共享水平。
2、依托公安信息网,汇集对重点单位(部位)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动态视频监控图像,实现省、市、县(市、区)叁级公安指挥中心对上述重要点、面的实时动态监控,随时掌握突发事态发展进程,提高指挥决策科学性、准确性。
3、建设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卡点和城市重要出、入口的智能化卡点拦截系统,努力形成严密的卡点堵截网。
4、建设智能化、快速响应决策支持系统和统一的应急指挥系统,建立较为完善、规范化的处置突发事件、恐怖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
5、加强应急机动联合指挥部开设系统建设,实现多媒体信息实时无线传输、显示,提高多警种协同作战和靠前指挥能力。
6、建设公安移动数据安全接入系统,基于公用移动传输网络(GPRS/CDMA)安全传输公安信息(包括敏感信息,但不包括机密信息),为公安干警提供移动信息服务,以适应公安工作具有的移动性、突发性、紧急性等特点,实现公安综合业务信息的无线沟通和无线传递。使公安信息能够覆盖移动通信网络通达的任何地方,达到公安部“三A”要求,即: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及任何方式都能够保障信息畅通,继而对一线干警的预报警、堵卡、蹲点、布控、监视、跟踪等手段提供有力的数据信息服务支撑。
1、建设与完善打防控信息主干应用系统、国保情报基本案件信息系统和有害气功人员管理系统、经侦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禁毒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报警处置系统、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等涉案信息管理、处置、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提高公安机关的发现、打击、控制和防范犯罪的能力,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
2、建设与完善非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旅店业治安管理系统、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危险物品等治安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社会信息采集系统、阵地控制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等公安基础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水平。
3、建设和完善综合信息查询系统、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等跨警种(部门)综合应用系统,提高信息资源应用的广度、深度和综合性。
4、建设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提高机关工作、队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5、在完成公安指挥中心“三台合一”建设的基础上,建设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接处警信息分析预警系统,建设和完善社会应急联动系统及相配套的350兆无线调度子系统、GPS卫星定位子系统、GIS地理信息子系统、图像显示子系统、电话用户资料传送子系统、网络安全及防病毒子系统、短信报警子系统、手机定位子系统,以便遇到紧急状况时,实现政府各部门间共网和资源共享,力争在最短时间之内及时掌握信息,并作出准确判断和科学决策。进而实施统一指挥、调度,集各方面力量联合行动,有条不紊地进行应急救助。
在整体上加强完善我市公安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强力促进公安信息化应用,不断推进我市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1、在窗口、专业岗位和专项工作上加强专业化信息系统的应用,强化对业务工作的信息化支撑,并从源头上保障数据质量;在警种内进行信息应用整合,解决不同业务之间、省市两级系统之间的信息综合,在警种内实现相关业务信息的综合应用;由信息通信部门通过八大信息资源库及其他信息库和以公共数据交换系统、请求服务系统和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系统为核心的共享技术平台建设,建立跨警种的信息共享“桥梁”,确保实战警种按需共享信息。
2、市级公安机关在以业务(或警种)为单位的信息化应用平台基础上,从数据应用着手,逐步建设以城市为单位的综合应用平台,提高信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
3、鼓励县(市、区)级公安机关和基层科所队在用好、用足部、省、市三级公安机关部署的信息系统基础上,充分的利用自身贴近实战的特点,以短小、灵活、方便的应用模式,挖掘公安网上信息资源和社会信息资源的利用价值,使信息化深入到公安工作的细枝末节。
实现各级刑侦部门现场勘查器材装备现代化,应用检验鉴定新技术、新手段,规范检验鉴别判定程序,扩大检验鉴定范围,完善三级检验鉴定网络,建立刑侦信息应用平台。技侦工作实现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关键技术装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加强公共信息网络犯罪侦查技术方法和网监业务规范化体系建设,及时、全面、有效地发现、控制和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
1、加强刑事科学技术室的等级化管理,按照实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刑事科学技术室的投入,加强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新技术,拓展勘验手段,力争市局的刑事科学技术室达到二级标准以上,部分县(市、区)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均达到一级以上标准;全部完成符合标准要求的尸体解剖室和活体损伤鉴定室建设;按年人均勘查检验150起案件标准,配足基层技术工作人员,增强现场痕迹物证提取能力,提高现场分析、技术串并、痕迹物证利用率,“十类”案件的现场勘验率达到95%,采证率达到80%以上,检定率达到90%以上,制作率、分析率和建档率均达到100%。
2、以提高现场勘验支援能力与检验鉴定水平为目标,从实战需要出发,整体规划,合理地布局,坚持强化常规检验和发展高精尖技术相结合,强化市级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建设,确保市级法医、痕迹、化验、文检、影像专业实验室建设与现场勘验支援能力均达到B级以上标准;加强刑事科学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争取有若干个实验室达到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标准。
3、以市局为龙头,在市局建立达到公安部地市级警犬工作机构建设标准的规范化基础,全面建立与完善水阁、莲都、青田、缙云警犬工作点,全市县(市、区)警犬工作点的覆盖率达到40%;市局建有一定规模并具有培训复训、使用、繁殖功能的训练基础,县(市、区)级工作点应具备相关的警犬关养场所,警犬使用覆盖气味追踪、鉴别、搜索、搜捕、搜毒、搜爆和巡逻防范等,形成完整的训练使用体系;保障警犬工作开展所必需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警犬专用车、现场勘查、警犬训练和个人防护装备,全市警犬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
1、市局完成DNA实验室建设任务,有效承担起辖区内的DNA检验和嫌疑犯员的DNA数据库建设;建立包括犯罪嫌疑人DNA人员库、DNA现场库、无名尸体与失踪人员DNA库在内的DNA数据库,有效承担全市法庭科学DNA数据库的日常建库与管理任务。
2、建立健全犯罪嫌疑人员DNA样本的采集与应用机制,完善全市DNA检验的网络实验室运行机制,确保DNA检验的复核与质量控制在网上完成,提高检验鉴定效率,提升DNA数据库的应用效益。
包括法医、理化、文检、影像、DNA、痕迹等专业,建立并充实各专业数据库,开辟网上交流,鉴定答复、申请等通道,实现刑技的“信息化、科技化、规范化”的运作模式。
1、重点解决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卫星遥感监控、、类毒品、滥用监测,分期建立毒情监测分类数据库,初步建立全市毒情监测系统;提高一线民警识别和检测毒品能力,建立吸毒人员尿检培训长效机制。
2、市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尽快配备和更新先进的现场探查毒品器材,提高堵源截流的科技含量,减少毒品流入我市;市、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加大侦查器材经费投入,配备先进的缉毒侦查器材,提高侦查破案实效。
3、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戒毒药物和方法的研发和应用,巩固、提高吸毒人员戒断率。
1、建立报警处置系统控制平台,实现对本地(级)各类报警、监测信息的全面、集中接收,分析、研判,调度警力对安全事件做定位、追踪、处置;建立接警平台,接受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网上报警、举报和求助。
2、建立监测控制平台,接收和整合各种安全设备的预警信息,集中研判、统一处置;建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监测系统等分布式监测系统,实现对网络有害信息及违法犯罪活动的监测、预警、反应、控制。
3、建设面向重要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异常信息采集、预警、通报系统,以及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检查和风险防范技术平台。
4、建立互联网信息海量存贮挖掘系统,建立报警处置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网监涉密信息网和建设安全、快捷的业务信息交换系统,并实现与省厅、公安部的信息交换。
(六)加强技侦侦查办案指挥系统、基础信息系统、警务规范支撑系统、专业手段装备建设。
(七)在完成经济犯罪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一期)建设基础上,建设经侦相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经侦业务办公信息管理信息、经济犯罪案件辅助决策系统、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系统、经侦情报分析系统等,提高对经济犯罪案件和经济安全情报的分析、研判能力;实现与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相关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八)加强完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到监管场所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全面实现监管理场所的信息化管理,建设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系统、监管办公自动化系统。
(九)完善消防部队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加强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在消防业务中的应用;配备通信指挥车,实现与重点单位灭火救援辅助决策系统数据共享;完成远程火灾现场图象传输系统建设。
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安全技术防控网络,建设城市社区安全防范技术系统和机动车防盗抢报警系统,建立社会综合报警中心,形成综合报警服务体系,完善相应的服务规范和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城市安全技术防控能力。指导、督促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部门和文博、军工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建立综合报警监控系统。加强公安监管场所、派出所留置室监控系统建设,提高公安机关内部防范和管理水平。
推进公安信息网图像应用工作机制规范化和传输处理技术的标准化,实现纵贯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横跨各警种(部门)的图像资源交互和共享。
根据经济情况、治安特点和警务现状,在城市市区、县(市)城关镇和经济较为发达的中心集镇积极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有效覆盖易发案部位和主要路口、街面,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在社区推进建设以电子门禁、红外线周界防护、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等高技术手段为主体的现代化防控系统,提高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
在全市监管场所装备和完善监控、报警、门禁、巡更、周界高压电网、在押人员报告等12个技术子系统,着力推进监管场所侦讯阵地建设;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建设监所指挥调度智能平台,提高监管指导力度和监所处突能力。
广泛运用先进的交通管理技术,完成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实现跨地区、跨警种、跨行业的信息共享,国、省道基本建成电子监测防控网络;建成科学指挥、快速处置、高效灵活的现代化城市交通控制管理系统,全方面提升交通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和科学管理交通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1、科学规划和大力推进公路智能监控系统建设,使智能监控系统网络覆盖1条国道、7条主要省道以及省际公路卡点,利用动态监控监测逃逸、交通动态信息、流量、车辆违法记录;并充分整合全市范围内已有道路监控系统资源,使新旧系统有效集成,发挥整体效益;对各种监控、监视设备建立统一数据接入标准,加强系统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证据查询系统,最终形成全市一体化的高效智能监控网络。
2、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地进行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在建设中强化系统集成、数据共享和公安交管信息系统的应用。进一步提升路面民警移动监控和民警现场执法取证装备水平,在执法中加大摄像机、酒精测试仪等设备的使用率,提高雷达测速仪等移动智能监控设备的配备密度,切实提高执法质量;逐步推广和应用警用无线处理终端,使一线民警在路面值勤中通过无线方式直接查询有关信息,实现源头数据管理和路面执法应用的有机结合;在巡逻车上安装GPS定位系统,结合GIS系统应用,对路面警力和一线民警勤务,进行高效实时的调度管理,提高交通管理和打击犯罪的时效性和威慑力。
3、应用视频识别技术,研究提高视频识别正确率,实现高速公路各类动态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识别、判断和监控,以及车流量的即时统计,使监控人员能快速管理和控制路面交通。加强高速公路超速抓拍、违法取证等系统建设,完善已建系统的配套。逐步引入公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开展公路交通诱导、分流系统建设,并建立推进公路智能监控系统集成,使智能化、网络化监控覆盖全市道路,所有高速公路以及省际公路卡点。使其在治超速、查逃逸、打盗抢、破案件等方面发挥更大效益。
4、实现交通管理信息的跨行业共享和交换。按照全国统一的建设原则和部署,实现市级交通管理信息跨行业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实现与本地交通、农机、质量监督、税务等部门和保险、机动车检测、报废机动车回收等行业之间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事故理赔、机动车检测、机动车报废等信息的双向数据交换。
5、全方面推进交通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交通管理业务流程,完善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管理、交通违法业务处理、交通事故业务处理四大信息系统和别的业务系统,达到系统间的无缝链接。
6、加强事故快速勘查和紧急救援设备配备,增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交通堵塞和其他突发事件的能力。
1、按照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工作意见的要求,积极推广和应用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管理系统,提高灯控路口比例,逐步从点控、线控向区域智能控制发展。
2、积极推广应用交通诱导技术,结合城市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交通堵塞、交通事故、道路施工、道路出行以及停车场等诱导信息,科学引导交通流;积极研究开发并适时推广应用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交通事件自动检验测试系统。
3、统一规划交通信号控制、视频监视、接处警、GIS和GPS、电子警察、交通诱导、交通管理信息等系统的通讯协议和数据格式,加大各系统间的集成和共享;在市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设统一的非现场执法数据库;建成具有信息采集、处理、控制、诱导、挥于一体的现代化交通指挥中心,提高交通管理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加强以交通装备、特种装备和民警个人防护装备为核心的现代化警用装备建设,提高各级公安机关和一线民警的警用装备水平。
1、警务用车保有量继续增加,性能显著提升,配备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重点加强公安派出所、刑侦队、巡警队等一线实战单位警务用车配备,基本满足接处警、巡逻、追捕等工作的需要;积极引导和推广警务用车车型的统一,提高警务用车安全性能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对防暴车、刑事勘查车、公路巡逻车等专用车辆的配备及技术改造,配备实用的通信应急指挥车、高科技车载装备,并在全市相关警种内加以推广和普及。到2010年,一线实战单位警务用车要达到“一人有一座”的配备标准,县级公安局配备1—2辆运兵车,在城市公安机关视情配备少数的电瓶车。
2、加强水上公安部门船艇配备,到201O年,水上公安部门配备2艘以上(含2艘)船艇,承担重要警卫、救援任务的水上公安部门还应配备1艘公安指挥艇、1艘钢质巡逻艇和1艘摩托艇。
1、加强非杀伤性武器、排爆安检设备、特种车辆、营救器材、阻截器材、排险器材、训练器材等建设,强化新列公安装备序列的武器警械的配备、培训和使用;按照处突防暴工作实际要,加强处突防暴、镇暴器材的研究和应用。
2、重点加强特警队伍大威力和高精度的现代化武器的配备,提高对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的打击能力。
3、按照“基础扎实、设施完备、整齐划一、管理规范”要求,加强武器库和警械室建设,确保库房绝对安全。
按照“以人为本”、“质量优先”的原则,加强一线民警个人装备建设,重点加强常规和专业相结合的执勤装备、舒适和安全兼顾的防护装备建设。加强一线民警警械、防暴(弹)头盔、防刺(弹)背心的配备,同时加快老装备的更新力度。到2010年,一线块盾牌,民警人身安全得到一定效果保障,队伍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建立和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拨管理机制,确保应急物资快速、安全、及时调运,为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提供装备保障。市、县(市、区)公安局应根据形势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分中心。
要牢牢把握两个原则。一是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建设”的原则。即围绕总体目标,从公安业务工作的实际出发,用科学的理论和系统的办法来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坚持统筹安排、科学布局、整体协调、有序推进;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加快科技资源整合与跨学科技术集成,推动公安科技向集约化方向发展;坚持高效率、低消耗,以防重复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杜绝短期行为和资源浪费。二是坚持“重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即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点领域为先导,带动公安科技所有的领域整体推进。与公安重点工作紧密联系和与丽水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紧密关联的重点项目要率先启动;其它科技建设项目也要从公安工作实际出发,按照轻重缓急有序推进。
(一)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把科技强警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狠抓落实;健全科技强警工作的领导体制,建立定期研究、部署和指导科技强警工作的制度,加强对科技强警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公安科技与装备建设情况,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加强全市公安科技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级公安科技管理部门职责,强化对公安科技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严把科技项目建设进度关、质量关,做好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各环节的工作。
(三)各警种(部门)是相关科技项目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制定并落实推进措施,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一)从始至终坚持实施“以人为本”的人才发展的策略,完善公安科学技术人才政策,建立以评价、培养、激励、交流为主要内容的人才政策体系,进一步激发科学技术人才队伍的活力。创新用人机制,综合运用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合同聘用等多种用人形式,解决公安科技队伍警力不足,高技术人才引进难、留住难、发展难的突出矛盾,形成人才队伍的合理结构。
(二)加强公安科技与装备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公安科技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造就一支由既懂公安业务、又掌握一定科技技能和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组成的公安科技管理队伍;建立健全科技管理人员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装备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按照“培训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内容专业化”的要求,对各级公安机关装备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专业的装备建设管理人员队伍。
(三)充分的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积极扩大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合作,促进科学技术与公安工作的融合。开展各种各样的形式的人员培训,提高公安科学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同时,按照互利原则以各种方式充分吸纳社会科学技术人员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服务。
(四)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将科技装备使用技能列入练兵和各警种业务培训内容中,加强对全体民警的科技装备使用技能培训,使广大民警真正了解装备、熟悉装备、善用装备,发挥科技装备的最大效能。
(一)要完善公安科技建设经费的投资保障机制,逐年提高科技建设经费投入。要将年度科技建设投入计划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确保用于科技强警的经费逐年增加。
(二)要充分的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持续不断的增加和优化公安科技投入。要在特定领域尝试建立市场运作机制,引进社会资金,鼓励扶持企业与个人参与公安科技建设,获取合理收益,多渠道推进公安科技建设。
(三)建立后勤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密切协调的科技装备建设经费管理机制,实现科技投入统一管理、统一审批,保障科技建设投入的科学、合理;完善科学技术装备建设经费投入专家论证制度、咨询制度和重点设备、器材政府采购制度,充分的发挥资金效益。
(四)加大对基层公安机关的投入倾斜,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实现全市各地公安科技建设协调和相对均衡的发展。
(一)完善和创新公安科技建设的管理机制。对公安科技建设项目实行立项审批、投资论证、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评估、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贯彻以“项目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科技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二)建立符合现代警务机制要求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的公安科学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加强公安信息中心、物证鉴别判定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的建设,通过体制创新,优化内部组织架构、人员结构和专业结构,有效整合公安内部科技资源,强力支撑公安业务工作。
(三)建立完善社会公共安全行业认证和社会公共安全行业产品质量监督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技术中介机构的建设,引导技防行业管理稳妥地向社会化、自律化转移。
(一)根据我市实际,建立一整套完整的科技强警指标评价体系,开展科技强警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考核结果通报制、责任人奖惩制。
(二)强化规范和标准化工作。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公安装备配备标准,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的装备配备标准,建立全市公安装备建设管理规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流程管理。加快研究和制定专业特殊装备、防护装备等公安装备的使用规定,规范使用维护,提高装备效能。积极研究制定我市特种警用装备管理规定,逐步推行特种警用装备准入制度,加强特种警用装备销售和使用管理,加大对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各级公安机关。
(三)稳步推进科技项目与装备建设信息化管理。开发和应用全市公安科技项目管理和公安装备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对各类基础数据的采集、整合和分析,推进管理机制的规范化、科学化,为实战部署和领导决策提供实时、准确的信息。
(四)深入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提倡科学方法,建立全员科技素质教育体系,完善培训内容,健全考核机制,提高全市公安民警的科技素质和科技应用技能,为实现科技强警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的队伍基础。
(五)以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活动为载体,全方面推进我市公安科技的发展。要逐步提高思想认识,一明确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对于统筹公安科技各个门类的均衡发展和整体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整体上提升公安工作水平的重要意义。丽水市力争用二年时间完成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一)针对各类犯罪的特点、规律和发展的新趋势,以及公安队伍建设和各项公安业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相关的软科学研究,指导公安工作实践。
(二)强化公安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应用机制、业务模型构建、业务流与信息流结合度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为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提供科学的理论基础和实现方法。
应急联动处警、通信指挥调度、网络信息传输、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平台、对城市图像资源调度、警用地理信息应用
道路监控联网,执勤民警技术装备,交通非现场执法,交通诱导系统,信号控制管理系统,指挥中心建设、交通信息预警平台
遥感影像数据、虚拟三维数据、多媒体数据引入,实现一体化管理,和警卫、反恐等公安业务中应用。
信息中心智能管理平台、公安数据交换中心、查询服务中心扩建、网络安全监控中心、异地容灾备份中心扩建
法医、痕检、化验、文检、DNA检验、影像、图像、人像鉴别等各种刑侦技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