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bob多特蒙德体育app入口官方网站!

bob多特蒙德体育app入口

拓展器材综合服务商

全国咨询热线

029-85247636

bob多特蒙德体育app入口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新闻动态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bob多特蒙德体育app入口    发布时间:2024-07-01 07:00:34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信息没有经过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 。

  根据201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真实的情况,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4,805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注: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净资产为1,193,115.06万元。

  (5)营业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投资业务;对所投资公司和直属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球墨铸铁管、钢塑复合管、管件及配件、铸造产品、钢铁产品、矿产品、工程机械、油料器材、水暖器材、纺织服装、制革制鞋、橡胶制品的生产、销售;货物仓储;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管理咨询;承揽境内外冶金、铸造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

  (5)营业范围:离心球墨铸铁管、灰铁排水管、新型复合管材及配套管件、铸造及机械设备及相关这类的产品、焦炭及其副产品粗苯、焦油、农用化肥硫氨等、氧气制备及其副产品氩气、氮气的生产、销售;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钢铁、铸管生产的全部过程的副产品及相关辅助材料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本公司富余水、电的转供;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5)营业范围:球墨管件及其他铸造制品设计、生产和销售;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货物运输服务。

  (5)营业范围:离心球墨铸铁管、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铸件制品、煤化产品、焦炭、燃气的生产与销售(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冶金设备、炉料;钢铁制品;五金建材;耐火材料。

  (5)营业范围:开发、制造、销售球墨铸铁管、管件、排水管及其他铸造产品;机械零部件加工;钢格板、护栏生产、销售;钢构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其他无需许可和审批的合法项目企业自主经营。

  (5)营业范围:钢、铁、水泥、玻璃的制造与销售;铁矿石开采、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建筑材料销售;农业种植;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贸易,离心球墨铸铁管的生产、加工、销售。

  (5)营业范围:工业、矿业、商业投资;进出口贸易;矿产品、建筑材料、耐火材料、冶金辅助材料生产;轻工产品生产、销售;机械加工;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物流仓储;矿产品加工、销售;焦炭、焦油、离心球墨铸铁管、新兴复合管材及建材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5)营业范围:货运代理、仓储(除专项)、物流专业方面技术咨询、劳务服务(除涉外除经纪)、房屋租赁(受产权人委托)、销售有色金属(除专项)、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纺织品及原辅材料(除专项),针织品、服装鞋帽、劳防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烟花爆竹),通讯器材(除卫星电视地面接受设施),煤炭,矿产品(除专项),汽配件,机电设施及产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橡胶制品,日用百货;服装加工(限分支),附设住宿及餐饮分支;批发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

  (5)营业范围:开展职业装备生产技术探讨研究,促进科技发展,职业被装产品生产技术探讨研究,职业被装产品技术标准研究,职业被装产品研制,职业被装产品质量检验,特体服装研制,有关专业培训与技术服务。

  (5)营业范围:城市供热服务;热力技术咨询服务;水电暖通设备的安装、维修;自有房屋租赁;橡胶制品的研发、销售;房地产的开发及租赁;物业管理;皮革及皮革制品、被服及饰品、家居用品、户外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钢材及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纺织品、纸制品、农副产品、工艺品、五金交电、劳保用品的销售。(以上营业范围均不含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5)营业范围:旅馆住宿;主食、热菜加工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健身运动;美容(颈部以上面膜)、美发;复印、影印、打印;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鲜花零售兼批发;洗染;会议服务、清洁服务、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

  (5)营业范围: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的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元器件用包装材料、包装设备、模具、铝制品、不锈钢制品加工、制造;五金、交电、文化办公用机械、民用建材、金属材料、金属制作的产品批发兼零售;钣金、机械配件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5)营业范围:对房地产业的投资;物业管理;纺织品、服装、鞋帽的加工、销售;普通金属加工机械的加工;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家用电器、普通机械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普通货运代理服务;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等。

  (5)项目投资,房屋维修,房屋租赁,服装、鞋帽、皮棉、皮革、针纺织品及原料、合成纤维、橡胶原料及制品(医用橡胶制品除外)、未经加工初级农产品、建筑材料(木材除外)、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五金配件、焦炭、铁矿石、铁精粉、煤炭、纸制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正餐服务(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包装装潢品印刷,箱板纸、瓦楞纸及服装辅料的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营业范围:资产经营、项目投资(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自有房屋销售及租赁;物业服务、保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易燃易爆品);凭资质从事普通机械修理及加工(不含汽车、特定种类设备以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项目);餐饮服务(食堂)、凭有效许可审批从事澡堂服务;瓶装燃气(不含充装活动)、日用百货、纺织品、针织品、纺织原辅料、服装服饰、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化妆品、建材(不含危化品)、家用电器销售;包装材料加工销售、其他印刷品印刷,棉絮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5)营业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新能源研发技术、咨询;服装、鞋帽研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钢材、建材、纺织面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装饰材料销售。

  (5)营业范围:销售金属材料,钢材,矿产品(除专控),金银饰品;商务咨询,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可以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投资咨询,道路搬运装卸,货物仓储。

  (5)营业范围:制造、自销:鞋、帽、服装,装具,皮革制品,塑料制品,玻璃钢制品;生产、自销:建筑用金属彩板;销售:布、棉纱;进出口业务(法律和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房屋租赁;国内劳务派遣。

  (5)营业范围:制造加工服装;销售棉、麻、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摩托车;劳务服务;计算机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有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制作、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有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租赁房屋。

  (5)营业范围:开发、生产及销售很多类型的球墨铁铸管、管件、排水管及其它铸造产品;为自行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技术上的支持及别的客户服务;批发零售境内采购的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管道施工(不含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07-31日止);在港口区域外从事货物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金属结构件加工及制作。

  (5)营业范围:机械设备加工与制作、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与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装置的制造与销售、家用采暖炉具的制造及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工程项目施工、开车服务、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环境评估业务(按资质证核准范围从事经营);设备供货和采购服务;境内外冶金、机械、建筑行业技术咨询;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钢材、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金属材料及制品(不含稀有贵重金属)、冶金设备、环保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水利水电设备、农用机械的销售;货物仓储;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太阳能利用、光伏发电技术与装备研究、技术开发。

  (5)营业范围:油料器材、应急供排水装备、汽车零部件铸造和制造;矿产资源开发(以上涉及前置许可证的须取得有效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工程机械、发动机、五金工具、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消防车销售;物流服务(不含道路运输);小型机械设备制造。

  (5)营业范围:资产经营管理(不含货币资产)、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染化料生产销售,装饰装修工程;纺织品、被服装具、鞋帽、帐篷、皮革、棉花、五金、仪器仪表、建材、钢材、有色金属、煤炭的销售。

  (5)营业范围:服装鞋帽、日用百货、五金、化工产品(除专项)、矿产品(除专项)、装饰建筑材料(危化品除外);房屋租赁;资产管理;非金融性项目投资。

  (5)营业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户外体育用品、服装、缝纫制品、革皮制品、玻璃纤维、过滤材料、保温材料、鞋用材料、橡塑制品、五金制品、钢材、装饰材料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以上关联方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提供和接受劳务、出租和租赁业务等,所有交易均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对于货物购销、提供与接受劳务采用市价、租赁业务及托管费定价采用协议价。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所需要的交易,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1.公司在2014年初对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数为42,605万元,2014年实际发生了17,635万元。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体现了平等、自愿原则,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交易符合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2014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预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情形。

  3.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沙鸣、何可人、刘存周回避了表决。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交易行为有利于交易各方的生产经营,我们没异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得到了企业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沙鸣、何可人、刘存周在董事会议上回避表决。

  2015年度的采购货物、接受劳务、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出租收入以及租赁费等六类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及预计累计总金额均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之“交易金额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限额,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84 号)的核准,2010年8月4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 3.50 元/股,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404,9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72.4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377.59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9 日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04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16,017.78万元,2014年度使用金额3,099.69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9,117.47 万元;2014年12月29日,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单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6.18万元、变更项目及已完成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18,402.65万元,合计18,568.83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按此计算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应有余额为172,093.94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实际余额为191,546.04万元,扣除883.27万元利息及手续费等收支、尚未及时转出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568.83万元(因年底前时间较紧没有办理完毕,已在2015年1月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出),实际余额是172,093.94万元。

  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并在运行中有效执行。

  2010年8月19日,公司及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北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财富中心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企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能够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检查,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门的银行账户。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1 年 6 月 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为了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使公司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优越的发展环境,加快“多功能运输装备舱技改项目”和“高性能防弹材料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收益,并符合政府的发展规划,有效利用稀缺的土地资源。公司将“多功能运输装备舱技改项目”和“高性能防弹材料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由辽宁省沈阳市变更为辽宁省铁岭市。

  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际华集团本次变更“多功能运输装备舱技改项目”和“高性能防弹材料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是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收益,为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变更前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技术改造、扩建类项目,其主要实施内容是通过装备、设施和技术的引进以及改造升级,进而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产品档次和产品产量等目标。所实施的募投项目是公司各实施企业完整生产链中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因还没完成全部投入,故暂时不能够准确地按照新投资项目的标准单独核算出各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益情况。变更后的新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没有产生效益。

  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0年7月31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7,504.64万元。就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公司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截至2010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2375号),瑞银证券及保荐代表人赞同公司实施该等事项。

  201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7.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从2013年10月26日——2014年10月25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均发表了意见,赞同公司将 7.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本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7日将上述7.4亿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耐高温、耐腐蚀环保滤材技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建设,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其节余资金166.18万元作为单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4年12月29日,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智能化中高档职业装生产线技改项目”、“高档针织面料及制品扩建改造项目”、“军警靴、职业鞋靴技术装备升级扩建改造项目”、“功能性职业鞋靴等技改工程建设项目”、“中高档防寒裘皮及制品扩建项目”、3542及3509公司实施的“高档职业装面料、功能性面料及家纺制品技改项目”、“4万锭特种纱线技术改造项目”、“功能性伪装防护装具生产线技改项目”、“军警职业服饰件表面处理装备改造项目”、“精密模具装备生产线改造项目”、“功能性桑拿桶和智能化充气睡具扩建项目”等11个项目的未使用募集资金140,128.42万元投向变更为“际华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和“际华重庆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其中,“际华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使用募集资金70,128.42万元,“际华重庆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使用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将已完成的“耐高温、耐腐蚀环保滤材技改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66.18万元、变更项目及已完成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共计184,026,474.5元,合计185,688,274.5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部分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认为:(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系公司依据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及公司现状而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和长期发展的策略,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提升经营业绩。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瑞银证券和保荐代表人对于际华集团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无不同意见。(2)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拟变更项目及已完成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瑞银证券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本次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部分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资金将运用到16个具体的募投项目中,并计划于2011年年底前全部使用完毕,其中:2009年使用51,227.00万元,2010年使用170,638.00万元,2011年使用72,934.00万元。

  上市之初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67,504.64万元,2010年使用90,304.65万元,2011年使用 27,389.68 万元,2012年使用18,554万元,2013年使用5,990.86万元,2014年使用3,099.69万元。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实际投入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所列计划存在一定偏差(见附表中的原因说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资本预算为依据确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已刊登在2015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线:30时,下午1:30-4:00时;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6号楼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6号楼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通过你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发布了《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当天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分红情况,企业决定利用互联网平台的交流方式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相关情况向投资者进行说明。

  公司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拟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1.投资者可在2015年5月11日15:00-16:30利用互联网直接登陆(),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也可在2015年5月7日16:00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Z近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