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器材综合服务商
近段时间,法制网新疆记者站多次接到读者电话反映,在乌鲁木齐市红旗路的赛博数码广场、华凌市场等地,有人随意出售假冒或仿制的电警棍。日前,记者就此进行了暗访。
在一家临时摊点附近,记者听到了“嘶嘶嘶”声。循声望去,记者看到,一名男摊主手里正拿着一个黑色的电警棍,他频频按动开关,电警棍的头部闪耀着蓝光,声音就是来自这里。
摊主手里的电警棍长度在二十厘米左右,在警棍的底部,有一个插孔起“保险”作用。摊主说,将插销电警棍的尾部,按动开关,就能瞬间释放高压电。
“嘶嘶”的释放高压声吸引了很多人围观。摊主介绍说,电警棍有好多种,价钱都不一样。在他身后的纸箱子里,记者看出了几款不同的貌似电警棍的东西,摊主拿起其中一款说:“这款能产生好几百万伏高压电,还有强光照明功能,价格300元,你要买可以配送皮套和充电器,拿回家充五到六个小时电就能够正常的使用了。”
在不到20分钟的时间里,先后有4个人过来询问价格。一位小伙子看上去和摊主认识,走过来直接问:“上次那种还有吗?”摊主说:“今天没带来,明天你再来。”有位60多岁的老人掏钱从这个摊上买了一个电警棍,他说,儿子是开车的,带上这么个家伙防身!
“这东西能随便卖吗?”面对记者的询问,摊主说,买这个的人主要是出门防身用,买的人可多了,一天卖几根没问题。
“买了这个电警棍要是被警察没收了怎么办啊?”记者问。“那我们就不负责了,你买这个是自己防身用的,你要做什么违法的事,我们可不负责。”摊主回答。
记者注意到,该摊位上没有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从外观上,记者无法判断这些电警棍的真假,但那不断闪烁着的蓝光足以让记者心惊胆战。
而记者从乌市公安机关获悉,近日乌市就曾发生歹徒持非法购买的电警棍抢劫市民的案件。
普通人买警用物品是否违法呢?记者就此采访了乌市公安部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分局一位民警向记者介绍说,电警棍属于警用器械,是国家明令限制流通的物品,不允许私自出售、购买,只有司法、公安、保卫等部门能买,且要持有介绍信并在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和备案。根据警察法的规定,警械为警察专用,个人不得持有和使用,因此,普通市民持有警棍当属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被没收非法持有的警械并处以拘留或警告,构成犯罪的,还将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该民警说,公安民警对电警棍的使用都是非常谨慎的,由于电警棍能瞬间释放出百万伏高压电,若使用不当,轻者会导致全身痉挛、昏厥,要是直接电击心脏部位还能引起心脏骤停导致死亡,如果落到不法分子手里,后果不堪设想。
他提醒市民,防身应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防身用品,而不要随便购买警用器材。因为购买警用器材不仅触犯了国家法律,而且一旦买到三无产品,在使用中很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
最后,这位民警表示,根据记者暗访的情况将通知有关部门做出详细的调查。他同时还建议那些已非法持有警用器材的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上缴,如果警方收到举报并查获这些警用器材,持有人将面临治安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潘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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